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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屆大數盃男子籃球

一、報名對象: 

 

    全國各大專院校 ( 純粹、應用、商用 ) 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。比賽期間比賽選手均需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,以備查驗。

 

二、競賽辦法 :

 

(一) 比賽賽制:

1.每系至多只能報名兩隊

2.預賽採分組循環,複賽單淘汰

3.本賽程,取前四名,冠、亞、季、殿軍。

 

(二) 比賽規則:

1.比賽時間採四節10分鐘,每節最後一分鐘遇暫停停錶,其餘時間不停錶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停錶 ; 各節中間休息一分鐘,中場休息5分鐘

2.每節1次暫停,第四節2次暫停,每次1分鐘

3.犯規次數之計算 : 記個人犯規,每節團隊犯規超過四次進入加罰,延長賽延續第四節紀錄。

4.四節結束後若平手則進行一次延長賽,時間5分鐘,延長賽最後1 分鐘停錶,若延長賽後仍平手,以罰球定勝負。

5.進攻24秒,半場8秒,持球5秒,籃下3秒

  等違例。

6.每隊報名人數不限,但比賽時限登入12人

7.其他規則採國際籃球協會於公佈最新規則,遇爭議時由裁判決議

8.如有棄賽情形,則比數以20:0

9.若因雨則賽制更改如下:(單淘汰)

(1).上下半場各15分鐘,總共30分鐘,中場休息5分鐘

(2).上半場終前一分鐘下半場終前兩分鐘停錶。

(3).上半場兩次暫停,下半場三次暫停,每次一分鐘

(4).終場遇同分打延長加賽一場,延長加賽又遇同分以罰球定勝負。( 兩隊全罰完比總數 )

(5).四強賽時恢復非雨備賽制

(6).未提及部分與非雨備賽制同

 

 

(三)比賽用球:Baller 7號

(由於NIKE500停產,改用同類新款球)

 

 

(四)比賽細則:

1.上場同隊球員需穿著同色服裝,至少要有可辨識號碼之球衣、褲,發現不合規定者於警告一次,第二次裁判可判技術犯規。指甲長度需由裁判檢視,不合格者得先下場修剪,勸告不聽者裁判可判技術犯規。如遇同色球衣之隊伍,如果沒有其他顏色之球衣,得由雙方隊長猜拳,由勝利一方選擇是否穿著號碼衣。上場球員請勿攜帶金屬配飾(例如耳環戒指項鍊…等等)若裁判認定配帶危險物品,得警告不合規定者一次,第二次可判技術犯規。

2.比賽場地均有一個紀錄台,請在前20分鐘領取球員登錄名單,並在賽

  10分鐘繳回。

3.登錄時將學生證繳交至紀錄台,由雙方互相核對選手身分,若球員名單與秩序冊上不同,或無法提出身分證明者,不得參賽,每隊可登錄12名球員。

4.比賽中有抗議事項或認為有不公情形,請由各隊隊長於賽後向大會負責人提出,若有比賽進行中嚴重干擾比賽進行者,裁判得判技術犯規或出場。

5.若有拖延比賽,裁判必要時可判技術犯規。

6.遲到10分鐘視同棄賽。

       7.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,賽會有權隨時修改並於網站上發布。

       8.以球會友,請注重比賽禮儀。

 

 

獎勵:

第一名:獎盃一座

第二名:獎盃一座

         第三名:獎盃一座

         第四名:獎盃一座

         另有籃球,球袋,戰術板各一,由第一名先選,第二名再選,第三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則選擇剩下的  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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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thcup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